|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,在2004年10月份与马鞍山市向山七联窑厂在购砖时发生纠纷,并与七联窑厂打了一场官司.在马鞍山市雨山法院开庭,并作出了判决.我是原告我胜了这场官司,但被告七联窑厂并不履行雨山法院作出的判决.我就当年的11月份向马鞍山市雨山法院执行庭提出申请执行,并交了相关的执行费,而雨山法院执行庭一直不去执行.我又在2005年的元月份找到雨山法院的分管副院长朱院长,当时并把执行庭王庭长叫到了他的办公室让他去执行.而在2005年的下半年我与我的代理律师多次找到执行庭王庭长提出执行.我又于2006年的下半年和我的代理律师再次找到王庭长,却依然没有执行.到如今已两年多了,雨山法院执行庭始终没人去执行,而七联窑厂却以不同的方式继续生产并销售红砖.我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法院在保护哪一方的合法利益??为谁说话???法院执行庭收执行费在干什么??????我找谁要打胜这场官司的成果?? |
投诉回复:可向上一级法院反映这个情况!
|
|